第108章 防身的簪子-《被秀才退婚后,我改嫁猎户肉满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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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姜阿窈想了想,然后说道,“想要一个能防身的簪子。”

    她想到之前和老金单独相处的时候,她拿了木簪子防身,但是木簪子必须得戳到薄弱的地儿,才能给出致命一击,但也只是一击。

    因为木簪子太脆了,一下不成就容易断了。

    她想要一个不容易断裂的簪子,不管戳哪都能戳进肉里的那种。

    陆云璋明白了她的意图,直接点头说,“好。”

    陆明珠两头看看,知趣的没插嘴,默默的吃糕点。

    姜阿窈等她每种都尝了一些后,便把她面前的糕点抽走了。

    对上她迷茫的眼神,姜阿窈淡淡一笑,“马上就要吃午饭了,不要吃太多糕点,不然就吃不下饭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陆明珠乖乖的点头,拿帕子将沾了糖糕的手指擦干净。

    姜阿窈的糕点买的有多的,给陆明珠留够份额后,便包了两份干净没碰过的,送给红素和陈娘。

    她记得红素家里有孩子,便挑的是软糯好克化的送她。

    下午,姜阿窈照常去了医馆,但不是很忙,便在陈大夫的监督下练字。

    陈大夫眯着眼睛看她写了一会儿,从一开始的唉声叹气到最后沉默不语,径直走开。

    临路走过来一看,朝着姜阿窈露出叹息的目光,“师妹,你这真的还得练啊。”

    姜阿窈:……

    她现在已经写的不错了,至少能看出来是什么字,而不是让墨汁糊成一坨。

    “没事,小师妹你慢慢来,你临路师兄当初的字也挺难看的。”

    茂阳毫不客气的拆临路的台,临路也不生气,呲着大牙说,“嗯对,从不会写到写成这样,已经算是进步神速了。”

    姜阿窈;……

    师兄们,属实不必这么安慰她。

    她要是拿硬笔写字,也会写得很好看。

    尺寸有长短,这只是恰巧比到了她的短板而已,所以她是不会为此自卑的。

    今天医馆难得清闲,姜阿窈便早早的回去了。

    太阳一落山,院子里就有些冷,红素按照姜阿窈的吩咐烧了炭盆放在正间里。

    她回去,一进正间,一身的凉意瞬间就被驱散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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